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 题:“3秒一刷”在医院官方平台抢票,欧博“号贩子”转战网络如此猖獗! 新华社“新华视点”记者熊琳、林苗苗、张漫子 随着网络预约挂号的普及,一些从前在医院窗口排队霸占号源,或者一天到晚疯狂拨打挂号热线的“号贩子”,转而使用订制的非法软件,通过攻击官方挂号平台抢号。 近期,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高某等3名“号贩子”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。透过这起案件,一条线上贩卖医院预约号的非法产业链浮出水面。 随着网络预约挂号的普及,一些从前在医院窗口排队霸占号源,或者一天到晚疯狂拨打挂号热线的“号贩子”,转而使用订制的非法软件,通过攻击官方挂号平台抢号。 专家表示,新型线上“号贩子”用非常手段抢号并炒高价格,欧博娱乐破坏医疗公平,必须加大打击力度。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订制非法软件,“3秒一刷”疯狂抢号 “使用自制非法软件,每3秒攻击一次‘京医通’等官方挂号平台抢号。这些票贩子涉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。”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张洪铭说。 据介绍,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,随着网络预约挂号的普及,在医院排队霸占窗口、从早到晚猛打挂号热线等传统抢号招数已很难成功,一些不法分子于是打起了新主意。 “听说可以花钱订制针对‘京医通’的抢号软件,当时我就心动了。”主犯高某曾是多年混迹于北京同仁医院等多家知名医院的“号贩子”,随着公安、卫生等相关部门的严厉打击及新型挂号方式的转变,他的“生意”每况愈下。 此后,通过论坛发帖,欧博allbet高某找到位于广东的某软件工作室,以6000元价格向对方订制针对“京医通”的抢号软件。该工作室成员几乎是清一色的“90后”。其负责人向警方交代,看到论坛上有不少类似的需求就进行了回应,未考虑开发这类软件可能涉嫌犯罪。 短短半年时间,高某用非法抢号软件从“京医通”抢得三甲医院专家和普通号源共计590余个,平均每月获利约1万元。 随着网络预约挂号的普及,一些从前在医院窗口排队霸占号源,或者一天到晚疯狂拨打挂号热线的“号贩子”,转而使用订制的非法软件,通过攻击官方挂号平台抢号。 专家表示,新型线上“号贩子”用非常手段抢号并炒高价格,破坏医疗公平,欧博百家乐必须加大打击力度。 新华社发 王鹏 作 抢占大城市优质医疗资源,专家号能加价2000元 仅靠一部电脑或一部手机,一些躲藏在偏远角落里的“号贩子”就能抢占大城市的优质医疗资源,让普通患者挂专家号“难上加难”。 ——远程“遥控”拉客、抢号。记者调查发现,为逃避警方打击,多名线下“号贩子”离开城市返回家乡继续从事非法营生。回到河南周口老家的高某,凭借电脑和手机为众多赴京就医的患者抢号。“客源”主要是他与同伙多年积累的患者“回头客”。据悉,高某的“下线”臧某某,在云南丽江做生意的同时也兼职“倒号”。这些“号贩子”在交易完成后进行分成。 ——线上组织动员形成利益联盟。一名被抓获的“号贩子”郭某交代:“以前排队一天也就挂两个,现在用软件一天能抢4个,最难挂的专家号能加价2000元,一般的号加价200元左右,找我挂号的外地患者居多。” 值得注意的是,司法机关在办理类案、串案中发现,一些“号贩子”还通过网络建立全国“号贩子”联网平台,将国内一些知名医院划分片区,资源共享、互通有无。 记者调查了解到,为实现号源共享,“号贩子”们形成利益“同盟军”,他们通过微信群联系,每名“号贩子”有主攻的医院,遇到患者想挂其他医院的号就把信息发到群里,事成后接单者和介绍人利益分成。据一名涉案“号贩子”交代,他所在的一个微信群里就有100多名“号贩子”,一旦有人被查,消息在圈内迅速传播。 ——证据电子化,调查取证难。东城检方介绍,网络“号贩子”反侦查意识较强,涉案嫌疑人对电脑里的相关文件进行技术处理或称手机丢失,导致难以查明抢号数量和违法所得。对此,办案人员通过技术手段,锁定上百个用于抢号的电话号码,固定关键证据。 随着网络预约挂号的普及,一些从前在医院窗口排队霸占号源,或者一天到晚疯狂拨打挂号热线的“号贩子”,转而使用订制的非法软件,通过攻击官方挂号平台抢号。 专家表示,新型线上“号贩子”用非常手段抢号并炒高价格,破坏医疗公平,必须加大打击力度。 新华社发 郭德鑫 作 已有数千名北京“号贩子”被系统关注,相关法规应完善 专家表示,新型线上“号贩子”用非常手段抢号并炒高价格,破坏医疗公平,必须加大打击力度。 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,近年来,北京通过在医院设置“人脸识别”等方式,加强对“号贩子”的甄别和监控。截至目前,已有数千名“号贩子”被系统关注。同时,“京医通”挂号平台和多家知名医院已采用多种网络技术手段防范“号贩子”抢号行为。 专家建议,卫生管理部门、医疗机构、挂号平台开发运营方等应通过后台流量监测、实名认证核验等方式改进技术监测手段。同时,切实深入推进分级诊疗,让优质医疗资源进一步得到合理分配。 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主任易胜华表示,“号贩子”抢占、倒卖号源的行为长期处于灰色地带,在涉足网络前多以行政处罚为主,只有存在寻衅滋事等情况才能进行刑事处罚。建议在未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同时,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、条例,严惩各类医疗“号贩子”。(参与采写:夏子麟、侠克) (责任编辑:) |